密歇根大學弗林特校區共同治理章程

第一條 定義

第 I.01 節合併定義
“教職人員”、“專業人員”、“管理教職人員”和“教學人員”等術語將具有本指南中這些術語的含義。 密歇根大學董事會章程, 第5.01。 “校長”一詞具有《密歇根大學弗林特分校:校長》一詞的含義 密歇根大學攝政 章程,第 2.03 節.

第 I.02 節 學術單位
“學術單位”一詞是指為教學和研究目的而設立的行政單位,例如學院、學校或圖書館。

第二條。 學院參議院

第 II.01 條教職工參議院章程
密歇根大學弗林特分校(“UM-Flint”)將設立教職參議院,由學校和學院的管理院系成員、專業圖書館員和館長、UM-Flint 內閣成員和院長組成學校和學院的。 [董事會章程第 4.01 條]

第二節.02 教務委員會的權力和職責

(a) 權限

學院參議院有權考慮與 UM-Flint 利益相關的任何主題,並向擁有最終決策權的校長和董事會提出建議。 學院參議院關於其管轄範圍內的事項的決定構成了 UM-Flint 學院的具有約束力的行動。 對學術政策的管轄權屬於各個學院的院系,但是當多個院系的行動影響整個 UM-弗林特政策時,或者不是發起該行動的學校和學院將被提交給學院參議院。 [董事會章程第 4.01 條]

(b)在 治理

學院參議院可以通過有關其自身治理、程序、官員和委員會的規則。 [董事會章程第 4.02 條] 在沒有相反的具體規則的情況下,學院參議院、學院參議院理事會、學院、委員會、董事會和學術界的其他審議機構將遵循羅伯特議事規則中描述的議會程序規則。單位。 [董事會章程第 5.04 條]

(c) 教務委員會

如本章程第 III 條所述,將設立教職評議會的教職評議會理事會。 學院參議院委員會(“參議院委員會”)將作為學院參議院的立法機構,並構成代表學院參議院的唯一官員。 參議院理事會的行動具有學院參議院行動的效力,除非並直至被學院參議院撤銷。 [董事會章程第 4.0 條] 參議院理事會成員將代表密歇根大學(“大學”)的整體利益,並以 UM-Flint 的廣泛利益行事。

(d) 教務委員會

教職工參議院可以通過參議院理事會設立常務委員會來協助其工作。 參議院理事會可根據需要設立特設委員會以協助其開展工作。 學院參議院或參議院理事會(如適用)可定義委員會成員資格,規定委員會成員人數,規定如何任命或選舉他們,確定任期,並確定他們的職責和義務. 常務委員會和特設委員會的成員將代表整個大學的利益,並應為 UM-Flint 的廣泛利益行事。

第二節.03 教務委員會會議

(A) 例會

學院參議院的定期會議將由參議院理事會主席召集,並主持這些會議。 教職評議會將在每個秋季和冬季學期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審議對密歇根大學弗林特分校至關重要的問題。

(b) 特別會議

可以召開教職參議院特別會議來討論請願書中描述的問題,該請願書由至少十名教職參議院成員簽署並提交給參議院理事會主席。

(c) 議程

議程、任何待解決的提案以及相關支持材料通常將在教務委員會召開任何會議之前至少一周分發,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三個工作日。 參議院理事會將為這些會議準備提案,以供學院參議院投票表決。 主席將與參議院理事會協商確定最終議程。

(D) 議員

學院參議院將選舉一名議員,任期三年,一次最多可連續任職兩屆。 該教職人員將在教職參議院會議上擔任議員,並在其任期內作為議會程序的資源。 在他/她缺席的情況下,參議院理事會主席將任命一名學院參議院成員擔任議員。

(e) 法定人數、討論和投票

學院參議院 XNUMX% 的有投票權的成員構成了開展業務和批准項目的法定人數,包括修訂、廢除或通過任何政策; 進行選舉,並對大學政策發表意見。 當會議人數低於法定人數時,集會機構可以接受報告和聽取陳述,在他們面前適當討論任何事項,並將會議休會到另一天,但他們不得就任何事項召集或投票。

無論出席的教職參議院成員人數如何,教職參議院會議都將討論議程上的所有事項、參議院理事會提出的所有動議以及教職參議院成員在會議上提出的所有動議。 但是,如果沒有達到法定人數,則不會對任何動議進行投票。

所有主要動議(如羅伯特議事規則中所定義)都需要出席會議的教職工參議院成員的四分之三多數票才能在該會議上獲得批准。 如果一項動議獲得的票數低於簡單多數票,則該動議不會獲得批准,也不會向前推進。 如果一項動議以簡單多數但少於四分之三多數票通過,則動議將使用以下程序通過電子投票進行表決:參議院理事會當選主席/秘書將準備投票,組織和下級相關動議,以便投票產生一致的結果。 所有此類動議都將附有當選主席/秘書在教職工參議院會議上的相關討論報告以及參議院理事會主席認為適當的所有材料,包括支持或反對動議的理由。

電子選票將在教務委員會會議後一周內分發,投票可以在選票分發後的七個日曆日內進行。 投票時間結束後,當選主席/參議院理事會秘書將立即向學院參議院報告投票的數字結果。 當參議院理事會的多數成員認為情況值得時,參議院理事會可以加快投票時間表。

(f) 觀察員

學院參議院的會議對任何想參加的人開放,但學院參議院可以在出席的學院參議院成員的簡單多數投票後進入執行會議。

(g) 遠程會議

教職員工會議可以親自或通過電話會議、電子視頻屏幕通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舉行。 當選主席/秘書將在向教職員工宣布會議時宣布會議形式。 會員可以通過電話會議、電子視頻屏幕通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參加任何會議,只要會議中的所有成員都可以同時進行通訊。 教務委員會可以通過遠程會議的政策和程序,只要它們與本段一致

第三條。 學院參議院理事會

第 III.01 節 會員資格
參議院委員會最初將由以下成員組成:主席、當選主席/秘書、前任主席和來自每個學術單位的一名代表,但文理學院將有兩名代表。 參議院理事會也可以選擇在其成員中任命來自教職工參議院可能設立的特定諮詢委員會的代表。 總理和教務長或其代表可以參加參議院理事會的所有會議,並且將定期受邀參加參議院理事會的會議,除非參議院理事會正在召開執行會議。 每三年,參議院理事會將審查參議院理事會的組成,包括每個學術單位的代表人數,並可能向學院參議院提出建議以更新參議院理事會的組成。 任何此類建議都必須由教務委員會成員的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使用本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電子投票,並將在參議院理事會的下一個任期內生效。

第三節.02 參議院理事會代表的選舉
每個學術單位將提名其代表,任期三年。 任期將錯開,每年選舉大約三分之一的參議院理事會成員。 參議院理事會成員的任期為1月30日至XNUMX月XNUMX日。

當受邀加入參議院理事會時,諮詢委員會將指定其代表參加參議院理事會,任期一年。 代表最多可連續任職三屆。

一個人可以連續多年以多種身份(例如官員、學術單位代表或諮詢委員會代表)在參議院理事會任職,最多連續六年。 該人可以在參議院理事會輪換一年後再次任職。 

參議院理事會成員的選舉將與根據弗林特參議院章程第 II.02(d) 節設立的委員會成員的選舉同時進行。 學術單位代表中最多一年的空缺將由參議院理事會填補,並由學術單位提供提名人。

第三節 參議院理事會官員

(A) 選舉和任期

每年,學院參議院都會選舉某人在參議院理事會任職三年,他將在任期的第一年擔任候任主席/秘書,第二年擔任主席,第三年擔任前任主席。 只有在選舉後的兩個學年內沒有資格休假或願意推遲預定休假的教員才有資格當選為候任主席/秘書。

(b)在 功能

(i) 主席。 教務委員會主席主持學院教務委員會和教務委員會的會議。 主席收集要列入教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項目,為這些會議制定議程,並向教務委員會分發教務委員會通知和教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通知和議程通常至少在既定會議時間之前一周分發,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晚於三個工作日。 在緊急情況下,學院參議院可以召開會議,並以出席會議的學院參議院成員多數票的方式暫停本規則。

(ⅱ) 當選主席/秘書。 候任主席/秘書擔任教務委員會和教務委員會的秘書,並在主席缺席時主持教務委員會和教務委員會的會議。

候任主席/秘書記錄並向公眾提供教務委員會所有會議的會議記錄、教務委員會以及教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的任何常設委員會或特設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以及任何特別報告,包括教務委員會的報告理事會,以及 UM-Flint 學院的所有其他官方行動。

(c) 空缺

如果候任主席/秘書職位出現空缺,將盡快按通常程序進行新的選舉。 如果主席職位出現空缺,則前任主席將填補未到期任期的剩餘職位以及前任主席職位。 如果前任主席職位出現空缺,則不會填補。

第三節 04 參議院理事會會議

(A) 調度

從九月到五月,參議院理事會每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主席可酌情在整個日曆年安排額外的會議。 當參議院理事會三名或以上成員提出要求時,主席將在四個工作日內召開參議院理事會會議。

(b) 公告和議程

候任主席/秘書將向教務委員會所有成員、學生會主席和學生報紙編輯及時提供參議院理事會會議的書面通知,通常至少一周,並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少於會議前三個工作日。 當參議院理事會認為情況值得時,可以暫停這項規則。

密歇根大學弗林特分校的任何教職員工都可以向主席提交修改、廢除或通過參議院理事會職權範圍內的現行規則或政策的提案。 提案必須在會議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收到,並且必須在會議前至少兩個工作日分發給參議院理事會的所有成員。

每次參議院理事會會議的有序議程將由主席準備,並在會議前至少三個工作日連同支持材料一起交付給會議通知的人員。 議程將包括參議院理事會在傳閱時所知的所有新事務。 未列入傳閱議程且符合前款要求的新事務,應由參議院理事會在處理傳閱議程上的項目後進行審議。

(c) 法定人數

參議院有投票權的大多數成員構成了開展業務和批准項目的法定人數,包括任何政策的修正案、實際或通過; 進行選舉; 並對大學政策發表意見。 當參議院理事會會議的人數低於法定人數時,集會機構可以接收報告和聽取陳述,在他們面前適當討論任何事項,並將會議休會到另一天,但他們不得就任何其他事項召集或投票。

(d) 觀察員

參議院理事會的會議向任何願意參加的人開放,但參議院理事會可以在出席的參議院理事會成員的簡單多數投票後進入執行會議。

(e) 遠程會議

參議院理事會會議可以親自或通過電話會議、電子視頻屏幕通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舉行。 當選主席/秘書將在向理事會宣布會議時宣布會議形式。 會員可以通過電話會議、電子視頻屏幕通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參加任何會議,只要會議中的所有成員都可以同時進行通訊。 (這反映了上面關於教職員工的語言。

第四條。 本章程的修訂

學院參議院的任何成員均可向參議院理事會提交對這些章程的修訂提案。 參議院理事會將考慮這些提案,並提出其建議,供學院參議院會議審議。 學院參議院將在審議本章程的任何擬議修正案之前至少十四天收到通知。

對這些章程的所有修改都必須得到學院參議院成員三分之二多數的批准,並使用這些章程中描述的程序通過電子投票進行投票。

可以在此處訪問密西根大學教務委員會和共享治理文件.

經 UM 董事會批准後於 22 年 2020 月 XNUMX 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