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关注
学术申诉程序
认为自己受到学术政策或实践不公平影响的学生可以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步骤一
所有学校/学院的申诉程序都需要与个别讲师进行初步协商。建议及时完成此初始步骤,以帮助确保快速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解决方案,请查看以下信息,了解每所学校/学院的后续步骤。
艺术、科学与教育学院(CASE) | 健康科学学院 | 管理学院 | 创新科技学院 | 护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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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以向学术标准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愿书用于请求个别案件的例外情况。可以从学术顾问或学术顾问处获得更多信息 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 学生可以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具有与学业成绩、临床能力和道德标准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的项目的学生应在联系健康科学学院学生上诉委员会之前遵循该项目制定的程序。 职业治疗(OTP) 物理疗法 医师助理(PPA)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健康科学学院院长办公室. | 学生可以向院长办公室提出书面上诉。学生的申诉由相应的系主任审查。如果经审查后问题仍未解决,可向院长和执行委员会提出上诉。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管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 学生可以在问题发生后 14 个日历日内与 CIT 教职和学术事务总监之一讨论该问题,或者,如果发生在学期末,则在开学后的前 14 个日历日内讨论该问题。下一个学期或学期。有关整个申诉程序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创新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 护理学院学生手册中概述了学生上诉程序。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护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